⒈ 给事中及中书舍人的并称。
⒈ 给事中及中书舍人的并称。
引宋 朱弁 《曲洧旧闻》卷六:“近来给舍封駮太多,而 晁舍人 特甚。”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六曹不釐本务,给舍不领本职。”
《续资治通鉴·宋理宗淳祐六年》:“帝曰:‘臺諫、给舍之言,朕无不行。’”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