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把确信的事实传告于人。
⒉ 传递消息。
⒈ 谓把确信的事实传告于人。
引《穀梁传·桓公五年》:“《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唐 元稹 《唐故越州刺史……河东薛公神道碑文铭》:“公殁矣,非我传信,孰当传焉?”
清 张惠言 《丁小疋<郑氏易注(后定)>序》:“从而为之校者以十数,惟以传信为务,而不以臆断。”
⒉ 传递消息。
引《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又有人传信道:是随 赵指挥 粮船上京,被 黄河 水决,已覆没矣。”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吴氏 正要传信, 太清 也来了。”
瞿秋白 《饿乡纪程》十一:“方是新年,忽有外交部部员传信给我们,说总理请见。”
⒊ 乘驿站车马的凭证。
引《汉书·平帝纪》“在所为驾一封軺传”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律,诸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
⒈ 把自己所确信的事告诉他人。
引《谷梁传·桓公五年》:「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
唐·元稹〈唐故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江东道观察等史赠左散骑常侍河东薛公神道碑文铭〉:「公殁矣!非我传信,孰当传焉?」
⒉ 传递信件或消息。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七》:「这日达生出去,吴氏正要传信,太清也来了。」
德语Brief (S)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