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南宋时官府进行贪污勒索的一种名目。
⒈ 南宋 时官府进行贪污勒索的一种名目。
引《宋史·食货志下一》:“又有所谓板帐钱者,亦军兴后所创也。如输米则增收耗剩,交钱帛则多收糜费,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罚,恣胥吏之受賕而课其入……他如此类,不可徧举。”
亦省称“板帐”。 宋 叶适 《上孝宗皇帝札子》:“大抵经总制钱为州之害,月桩、板帐为县之害。”
宋 叶适 《朝议大夫蒋公墓志铭》:“江 东白收板帐, 湖 南倍折冬苗。”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