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府制定的标准秤。
⒈ 官府制定的标准秤。
引元 本 高明 《琵琶记·牛相奉旨招婿》:“在 东京 极有名声,论媒婆非自逞。今朝事体,管取圆成。怕有一轻一重,全凭官秤。”
《清会典事例·户部·权量》:“乾隆 五十七年议准:小贩赴 河 东买盐,与坐商自相交易,毫无凭準,易起争端。应令仿照旧式,由 河东道 印烙,另製官秤三杆,给发中、东、西三场斗级收执。凡商贩交易,以此秤为準。”
⒈ 公家所制的标准秤。
引《魏书·卷七八·张普惠传》:「依今官度、官秤,计其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