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脚朝上头朝下。谓颠倒失所。
⒉ 翻倒,倒转。
⒈ 脚朝上头朝下。谓颠倒失所。
引《易·鼎》:“初六,鼎颠趾。”
王弼 注:“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而今阴在下,则是为覆鼎也;鼎覆则趾倒矣。”
孔颖达 疏:“趾,足也……初六居《鼎》之始,以阴处下,则是下虚上实而鼎足倒矣。故曰鼎颠趾矣。”
⒉ 翻倒,倒转。
引清 赵翼 《子才过访草堂见示近年游天台雁荡黄山匡庐罗浮诸诗流连竟喜赋》诗之二:“颠趾倘不虞,虀粉付一落。”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