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法部,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
唐.王建〈霓裳词〉一○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
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
如:「法部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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