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王 (明朝谷王)朱橞(1379—1428),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九子,母滁阳王郭子兴女郭惠妃,蜀王朱椿、代王朱桂的弟弟。 自幼聪颖好学,深得朱元璋的器重,洪武二十四年(1391)册封为谷王。统领上谷郡地和“长城九镇之一宣府镇”。朱橞藩宣府后,一边兴建谷王府(皇城),一边搞戍边建设。他积极贯彻朱元璋提出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治国方略,构筑长城,戍边御敌,做出贡献。 后自恃迎明成祖进金川有功,骄横霸道,陷害忠良,于永乐十五年(1417)被废为庶人,宣德三年(1428)在狱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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