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身 留身(liú shēn)出自《贞观政要·纳谏》,意思是拘留人身。
古时大臣早朝完毕,欲密奏事宜,而请求留下面圣,称为「留身」。
宋.徐度《却扫编.卷中》:「本朝宰执曰同进呈公事。遇有所密启,必先语合门使奏知,进呈罢,乃独留,谓之留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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