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例法院惯例。
英court of justice;
⒈ 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引洪深 《五奎桥》第一幕:“不过我是地方法院的官,我只能代表法律讲话。”
⒈ 受理民刑诉讼的机关,分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
英语court of law, court
德语Gericht, Gerichtshof (S)
法语tribunal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