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汉语词典 > 区公所的意思
qū gōng suǒ

区公所


拼音qū gōng suǒ
注音ㄑㄩ ㄍㄨㄥ ㄙㄨㄛˇ
繁体區公所

区公所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基本解释

区公所qūgōngsuǒ

[localgovernment]掌管区、地方自治事务的机关

区公所的人几乎认识居住在这儿的每个人

辞典解释

区公所qūgōngsuǒㄑㄩㄍㄨㄥㄙㄨㄛˇ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组织,设区长一人,综理全区政务,并承市长之命,办理自治行政及交办事项。

网络解释

区公所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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