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区 在中国大陆,指省(第一级行政区)和县(第二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种准区划形式,中文字面原意即行政督察区,源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并以“专区”作为固定的区划术语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至1970年改称地区为止。
专区zhuānqū
[prefecture]由若干县市组成的行政区域,级别仅次于省,并受省一级政府直接领导
南通专区
大陆地区指在省、自治区内,根据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行政区域,可包含数个县市。
英语specialdistrict,prefecture
法语préf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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