刎颈交 刎颈交,典故名,典出《史记》卷八十一《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蔺相如“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司马贞索隐引崔浩曰:“要齐生死而刎颈无悔也。”后遂以“刎颈交”谓友谊深挚,可以共生死的朋友。亦省作“刎颈”。
刎颈之交,刎颈交wěnjǐngzhījiāo,wěnjǐngjiāo
[friendssworntodeath;beDavidandJonathan;DemonandPythiasfriendship]交友以性命相许。指生死之交的朋友
他俩成了刎颈交
以性命相许的朋友。参见「刎颈之交」条。
《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传》:「余年少,父事张耳,两人相与为刎颈交。」
元.白朴〈沉醉东风.黄芦岸〉曲:「虽无刎颈交,却有忘机友:点秋江、白鹭沙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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