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悬赏捉拿的公告。
⒈ 指悬赏捉拿的公告。
引《明史·岳正传》:“或为匿名书列 曹吉祥 罪状, 吉祥 怒,请出榜购之。帝使 正 撰榜格, 正 与 吕原 入见曰:‘为政有体,盗贼责兵部,姦宄责法司,岂有天子出榜购募者?’”
⒉ 泛指用刑。
引晋 袁宏 《后汉纪·章帝纪上》:“治狱者急於榜格,执宪者烦於诈欺。或因公行私,以聘威福,违本离实,捶楚为姦。”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