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逮捕罪犯,申报上官。
⒈ 逮捕罪犯,申报上官。
引《墨子·号令》:“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梟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