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案户比民。
⒈ 案户比民。参见“案户比民”。
引《后汉书·安帝纪》:“方今案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
李贤 注:“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
《后汉书·江革传》:“每至岁时,县当案比。”
⒈ 检验人的年龄和相貌,是否与所报户口符合。也作「貌阅」。
引《后汉书·卷三九·江革传》:「每至岁时,县当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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