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科道官。
⒉ 指科道两衙门。
⒈ 指科道官。
引明 张居正 《请宥言官以彰圣德疏》:“窃以为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乾隆 二年,上以翰林班在科道前,科道掛珠而翰林独否,不足以肃朝仪。”
⒉ 指科道两衙门。
引明 周暉 《金陵琐事·雅谑》:“科道缺官,文选郎中请於 张江陵。”
《明史·职官志三》:“大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不由科甲者,初授班序,及试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
⒈ 明、清时,督察院所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及十五道监察使的统称。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