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贬降名号。谓用谦称。
⒈ 贬降名号。谓用谦称。
引《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於 郑 ’,辟母弟之难也。天子凶服、降名,礼也。”
杜预 注:“降名,称‘不穀’。”
本站所有汉语学习资料来自公开整理及用户分享,版权争议请联系 QQ:2830130449,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6 中华汉语词典 zi.obsky.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汉语工具站,仅供语言学习参考。内容若涉侵权请告知。合作交流请洽 obsky 主站:www.ob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