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汉语词典 > 第四審的意思
dì sì shěn

第四審


拼音dì sì shěn
注音ㄉㄧˋ ㄙˋ ㄕㄣˇ
繁体第四審

辞典解释第四审dì sì shěn 一种司法正常审判制度之外的另一种最高司法审判制度。通常为负面意义的名词。我国民事与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三级审制,而有一些特殊的政治或司法手段,可能干涉正常司法程序或判别结果,其中以解释宪法与法令的机构最受注意,如我国的大法官会议即是一个最易受批评的第四审机构。

基本解释

辞典解释

第四审dìsìshěnㄉㄧˋㄙˋㄕㄣˇ

一种司法正常审判制度之外的另一种最高司法审判制度。通常为负面意义的名词。我国民事与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三级审制,而有一些特殊的政治或司法手段,可能干涉正常司法程序或判别结果,其中以解释宪法与法令的机构最受注意,如我国的大法官会议即是一个最易受批评的第四审机构。

相关词语

按词性查词:
拟声词代词动词名词形容词副词量词介词连词数量词数词助词疑问词
按结构查词:
AA式ABCC式AABB式AABC式ABB式ABAC式AAB式ABCB式ABBC式ABAB式ABCA式A里AB式
按首拼查词:
ABCDEFGHJKLMNOPQRSTWXYZ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Copyright © 2020-2024 中华汉语词典zi.obsk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6001187号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合作/投诉联系QQ:2830130449